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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县人民法院服务企业三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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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11-23 11:22:15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通化县法院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拓展审判职能,主动作为,积极服务辖区企业发展。

一是开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对辖区企业提起的各类诉讼案件,开通立案绿色通道,实行专人负责,提供诉讼引导和跟踪服务,做到依法快立快审。建立绿色通道加快涉企案件审理。对涉及企业的各类纠纷,积极采取电话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网上立案等各种快速便捷的方式,并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优先受理、优先保全、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特别是对涉诉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案件,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最大限度缩短办案周期,加快办案进度,使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同时充分发挥调解衔接机制在解决涉企案件审理、执行中的作用,协调企业及有关部门,加强非诉调解工作,积极调动社会调解力量共同化解涉企纠纷,营造有利于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社会环境。

二是开设“假日法庭”。假日法庭旨在解决部分当事人因工作、学习繁忙或请假不便等原因而无法在工作日参加调解、开庭等诉讼活动的实际困难。诉讼当事人可通过口头、书面或电话等多种方式,向法院申请假日开庭。法官审查认为有正当理由的,在征得全案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将案件开庭或调解时间变更至周六、日或国家法定假日进行。此外,针对一些因情况紧急、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法官也可以主动确定在周六、日开庭。 “假日法庭”适用简化裁判文书,并力求当天开庭,当天制作、送达裁判文书,提高司法的便民利民性。

三是组织开展“送法到企业”活动。组织法官经常性地到辖区企业走访座谈,开展法律法规讲座,主动为企业改制、重大经营决策等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对企业经营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引导企业把法律风险控制关口前移,实现从“事后维权”到“事先预防”的根本转变,帮助防范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风险,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将办案过程中发现的倾向性、普遍性和多发性问题整理归纳,编印成册印发企业,为企业投资经营、规避风险提供法律建议,帮助企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避免法律风险。依法为生产企业清收拖欠货款5000余万元。严厉打击假冒企业注册商标、职务侵占等侵害企业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责任编辑:通化县法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