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开展“一案三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通化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一案三查”工作。
会上,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涛指出了“一案三查”的具体工作内容,强调了“一案三查”的工作范围,并向各部门负责同志发放了“一案三查”登记表。要求全院针对2016年以来办理的一审、二审、再审案件,包括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和执行案件开展筛查,进行一案一登记。结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既要查办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线索,以保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开展。
会后,各部门积极开展工作,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和人员安排,确保扫黑除恶“一案三查”专项治理工作切实有效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