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吉林省法院聘用制文职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立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相对稳定的法院聘用制文职人员队伍,提高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 4月3日,通化县人民法院在五楼会议室召开了聘用制文职人员培训会,25名聘用制文职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通化县人民法院干部科科长傅晶为新入职的聘用制文职人员讲解《吉林省法院聘用制文职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内容,会上强调了聘用制文职人员工作规范、管理考核、职务序列、职业保障等具体内容。
此次培训学习讨论气氛浓厚,为进一步规范法院聘用制文员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