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营造全民参与的舆论氛围,通化县人民法院按照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部署要求,通过“三走进”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4月17日至4月19日,通化县人民法院共派出2名法官,开展了3次宣传活动。
4月17日,送法进校园。
在通化县东宝中学多媒体教室,通化县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邓凤文,通过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的授课方式,为200余名师生生动形象地讲解了恶势力与黑社会组织性质的区别,套路贷及网络犯罪的危害,详述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本质、目的及意义,并解读了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和最新政策。
4月18日,送法进社区。
在通化县快大茂镇团结社区,通化县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刘忠大,结合社区居民切身实际,向40余名居民们讲解了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及套路贷的危害、恶势力与黑社会性质组织在生活中的表现形式及判别方式。刘法官还重点讲解了套路贷的性质和定义,以及其中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典型案例,并多次强调了在黑恶势力活动中,法律的存在作用和意义。
4月19日,送法进乡村。
在通化县金斗乡金斗村,通化县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邓凤文,向30余名村民详细介绍了党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并结合乡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特点和村民的生活实际,剖析了农村黑恶势力的11种表现。随后,邓法官重点讲解了村民日常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黑恶势力犯罪活动,例如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采取“霸选”“骗选”“贿选”等手段插手、破坏农村基层选举、暴力讨债、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煽动闹事和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等不法行为。
“三走进”系列宣讲活动在群众们的阵阵掌声和一致好评中落下帷幕,通化县人民法院已踏上扫黑除恶的新征程,身披正义的铠甲,向一切黑恶势力亮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