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召开党组班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民主生活会的相关要求,4月26日下午,通化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兼执行局局长吴相平主持召开通化县人民法院党组班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民主生活会。
通化县人民法院全体党组班子成员参与了本次会议,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书记夏令凯、通化县委政法委副书记董殿义、通化县纪委县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胡凯、通化县委组织部党代表联络办主任邵峰4名同志到会指导。
会上,副院长吴相平代表法院党组班子进行了对照检查,对照中央督导组反馈的问题,就我院党组班子对扫黑除恶工作认识不到位、“一案三查”不细致不全面、对“保护伞”挖掘不够深入、“打财断血”效果不明显、与公安检察院配合不紧密、对“套路贷”等新型案件把握不准、宣传主动性不够、队伍管理不严八项问题做了深刻反思和原因剖析,并提出整改措施。随后,我院党组成员逐一进行了个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个过程充满严肃、认真、诚恳、和谐的气氛,为进一步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奠定了良好基础。
副院长吴相平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本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集中,重点突出,班子成员能够坦诚相待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一次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
副院长吴相平最后要求,针对会上查摆出来的问题,全体党组班子成员必须严肃认真进行整改,立说立行地抓好落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上来,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动全院干警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政治任务取得更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