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0日上午,通化县法院民事庭赵喆法官来到被告所在的集安市某工地,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原告房某与被告李某本是朋友,自2014年李某向房某借款10万元之后,一直未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故房某诉至法院。赵喆法官受理案件后,一直无法与李某取得联系。经多方打探,得知李某可能在集安市某建筑工地,赵喆法官一行人6月20日一大早就驱车来到集安市,在该工地最深处的简易房中找到李某。在赵法官要求李某出示身份证时,李某百般推脱,赵法官看出来李某是好面子的人,故说要去工地办公室调取其身份信息,李某这才从兜里掏出身份证。之后在尘土飞扬的工地现场,通过赵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最终双方矛盾化解,李某同房某达成调解,双方当事人对此结果均表示十分满意并对赵法官的敬业精神表示敬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