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通化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接到一份特殊的离婚起诉书,一对老夫老妻因家庭琐事吵架,来到法院起诉离婚,两位老人均古稀之年,结婚五十载磕磕绊绊,可如今子孙满堂却要赶时髦闹离婚。当值的法官助理孙溢琳收到起诉书后,立刻联系了77岁的被告大爷询问情况,得知是因为大妈没找到大爷的东西而引发争吵,争吵中提出要离婚。第二天老两口一起来到法院,为避免两位金婚老人把小事化大,法官助理宋娴分别为双方做思想工作,分析他们的问题原因,最终促使了两位金婚老人达成和解,撤销离婚起诉。
向法院起诉离婚,虽然是解决矛盾的一种方式,但同样也带来了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的各种问题。诉前调解在这个时候就凸显了优势,我院法官助理动之于情晓之于理,解开双方的“心结”,使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能拔得云开见月明,重归于好。调解不仅仅是法官的工作职责,也是每一位法律工作者的职责。诉讼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审查,主动调解,将矛盾化解在诉前,更利于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